2008年6月20日,这是公元历中一个极为平凡的日子,但就是这个平凡的日子,给医保事业发展之使留下了极为特殊的印记。这一天,经市政府决策,全市新农合工作职能整体划转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管理职能的归口统一管理。真可谓九九归原,殊途同归。
2009年4月17日,这是一个极不平凡日子,这是一个让天津医保工作者每每回想起来都荡气回肠、心若潮涌的日子。这一天,市政府制定发布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省级统筹、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天津进入了全民医保的新时代。一幕幕为求事业之真而拍案激辩的场景、一个个秉烛劳作而通宵达旦的不眠之夜,所有为目标奋斗而付出的辛勤汗水,瞬间被成功的喜悦所刷新。试看今日之天下,当是全民医保之旗帜插遍神州。
2010年1月1日,一个医保实惠民生、保障民生的追求真正延及城乡居民的日子。经过全市动员、统筹谋划、政策引导,这项覆盖全市18个区县,243个街乡镇,汇集城镇和农村520万人的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11760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正式实施。广大城乡居民看病就医,从此享有更好的待遇、更便捷的服务。我们被幸福的人们幸福着,我们被快乐的人们快乐着。此刻,虽百舍重趼,我辈无怨无悔。
天津的医保改革受到各方关注。 2010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新闻专栏专题进行了采访报道,题为“天津:统筹城乡医疗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看得起”,充分肯定了这项保障制度,实现了从职工向农民,从城镇向农村的延伸。2011年,时任副总理的李克强同志对天津市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向全国推广。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同志分别于2011年10月25日、2012年9月14日,两次专门视察了我市的医疗保险工作,对我市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城乡居民天津率先建立省级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医保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川流中一朵耀眼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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