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六安市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政后,寿县及时出台了实施办法,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审核审批,并通过审批平台监管整个审批过程。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先到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开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后,方可到住建窗口申请施工许可证。从网上申请、材料提交、审核审批到制证发证,整个审批过程全部由审批平台按既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某一环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系统将暂停审批流程,无法进入一下审批环节,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堵塞了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保障了整个审批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由于扎紧了制度和审批的笼子,寿县新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全部按照县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文件要求,参加了工伤保险,已开工在建项目也在积极按程序办理参保手续。截至目前,寿县已有29家建筑施工企业1837人按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