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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2015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2-02 08:00:13 无忧保

各参保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119元。(基数上限(300%):13029.75、基数下限(60%):2605.95),缴费比例为28%。为了顺利完成企业申报缴费业务,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申报前,各单位必须先核对2014年企业欠费台账;

2、申报前,今年未年检单位请先在内审科进行单位年检;

3、今年将正式启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企业缴费基数申报,要求所有单位必须先使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年度基数申报,没有开通网上申报的企业,请抓紧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15号窗口进行网上申报平台注册。

二、提交资料

1、《陕西省_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涂改无效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签认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

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_年_月份)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每月一份,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负责人、填报人签章,涂改无效)

4、提供参保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表。(审核上年度任意三个月工资表原件(注:查看、不存档),无工资收入的单位由主管局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单位必须先使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人员核对,年度基数申报,上报后携带资料前来办理申报缴费。

2、各单位请认真核对人数、姓名、缴费时间等信息,如因核对不细致造成人员申报基数错误、漏申报、漏缴费、超缴费时段等问题,由单位负责。

3、因申报缴费的时间紧、单位多,所以各单位劳资员要仔细查看申报时间安排表,提前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因每天安排的单位较多,请各单位按照安排的时间前来办理申报,不要随意更改申报时间,不能按时前来的单位,请将申报时间安排在7月27日-7月31日,如未能当月及时申报产生利息,由单位负责。

附《陕西省_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签认册》、《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_年_月份)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申报时间安排表》

铜川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市本级业务经办大厅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标签:   职工养老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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