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2016-12-24 08:00:13 无忧保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

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

标签: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