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业务办理须知

2017-01-02 08:00:16 无忧保

2013926日起,我中心自主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功正式上线,通过该功能,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职工重新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下简称“新对账簿”)。新对账簿外页取消银行标志,记录的缴存明细可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查询打印。现将申请新对账簿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已持有旧版对账簿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银行经办网点直接进行申领。

2.没有申请过旧版对账簿的职工,可通过单位集体申领或职工个人申领两种方式申请新对账簿:

1)单位集体申领的,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书》在银行经办网点统一进行新对账簿申领;

2)职工个人申领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银行经办网点进行申领。

3.新对账簿的首次申领只能在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交申请后可即时领取对账簿。

4.申领新对账簿后,职工可持对账簿前往全市任一经办网点办理新对账簿的更换、挂失、补办、明细打印等业务。更换、挂失和补办均可即时领取新簿。

5新对账簿可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农行、农商行经办网点的自助打印终端机进行自助打印。下一步将陆续开放其它经办网点的对账簿自助打印终端。

6.新对账簿启用后,各银行将不再印发原版本对账簿,但仍预留一段时间可在本行自助设备打印原版本对账簿。请各缴存职工自行更换新对账簿。

7.办理新对账簿申领、更换和补办等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8.广州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对账簿业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916

标签:   公积金办理业务办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