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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濮阳中心积极推进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

2017-01-18 08:00:02 无忧保
7月22日讯,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2014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此为发端,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和住建、财政、人行及公积金各部门纷纷以会议和文件的形式推动了一波又一波的公积金新政大潮。对于上述文件和会议精神,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濮阳中心)先后采取召开管委会、参与制定政府文件甚至直接执行部、省文件的方式,积极主动在第一时间实现上级新政落地实施,并争取在执行中有所创新,尽早尽多惠及全市房地产市场和公积金缴存职工。
濮阳中心自成立以来,克服了种种困难,年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两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省住建厅评为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暨保障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濮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命名为全市十佳“优质服务窗口”、“文明窗口”和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以来连续四年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得到濮阳市委、市政府的嘉奖。由于濮阳中心始终立足濮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既注重资金安全,又敢于大胆创新,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连续四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截至2014年底,累计归集总额43.52亿元,归集余额29.9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3万笔31.82亿元,贷款余额20.8亿元。个贷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远超全省平均水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净增余额比全市主要金融机构平均净增余额高11.8%。通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帮助全市3万多个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提取、贷款总额达45亿元,促成住房交易额超百亿元,为濮阳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虽然由于近年来的努力工作,濮阳的个贷率始终不算太低,但离上级“进一步提高个贷率、使用率”的要求却有不小差距。在落实新政初期,濮阳市受本地政府文件出台稍晚等客观因素影响,第一季度和4月份业务指标变化不大。从4月下旬开始,新政效应开始显现,濮阳中心配合新政落实而采取的各项措施也逐渐发挥作用。
截至5月31日,当年新发放贷款2.49亿元,同比增加13%,个贷率70.18%,5月份当月新发放贷款7978万元,同比增加73.96%,环比增加150%,5月份一个月的贷款发放量,就占到第一季度三个月的57.95%。当年新增提取1.93亿元,同比增加48.36%,其中住房消费提取1.4亿元,同比增加42.46%;5月份当月新增提取4764万元,同比增加85%,环比增加22%。
截至6月12日,当年新增归集额3.65亿元,归集余额31.49亿元;当年新发放贷款3.08亿元,同比增长39.4%,贷款余额22.45亿元,其中6月份当月发放5936.7万元,与上月同期相比增长510%,实时个贷率71.26%;当年新增提取2.14亿元,同比增长28.9%,6月份当月提取1988万元,与上月同期相比增长20.9%,实时使用率80.9%。
对于新政推行后的业务发展,主要有以下感受:
一、上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新政推行工作的关键。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亲自关注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两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在多个场合下提出“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的要求。省住建厅各级领导深入调研,具体指导,并采取书信、会议、约谈等多种形式,建立日报、周报统计制度和按月通报制度,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充分体现省住建厅领导的关心和苦心。
具体到濮阳市,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都对全市公积金业务的发展关怀备至。市委书记何雄在全市有关经济发展的各级、各种规模的会议上都会提到公积金的作用,新政出台后,亲自指示有关部门将公积金新政的落实工作列入全市重点项目督办范围,每周听取汇报,指示解决公积金中心的现实困难;市长赵瑞东召开专题会议,指示有关部门将中心多年来面临的编制、办公场所等客观困难列入议程,尽最大努力解决;常务副市长李刚在部门关系协调方面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分管副市长郭奎立更是不遗巨细,多次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协调人力物力,全力保证公积金新政的加快推行。在分管副市长郭奎立的关注下,濮阳市主要金融机构抽借人员到中心帮助工作的事项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的督查台账,明显缓解了当前濮阳中心人员奇缺的紧张局面,也是贷款发放量突飞猛进的人力保障。
二、立足“执政为民”,以担当精神推动新政落实。
濮阳中心在不折不扣全面执行上级有关新政的前提下,还结合本市实际有所突破和创新:一是扩大首套房贷认定范围。符合二套房贷申请条件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也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二是比照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条件和程序,试行开展省外城市异地贷款。三是不再限定城镇户口。对于缴存职工没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申请贷款时无需再提供城镇居留证明。
三、从自身挖潜,千方百计推动新政落实。
各级公积金新政出台以来,濮阳中心除了通过上述措施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实施,还主动从自身挖潜,通过丰富业务种类、优化服务流程、调整服务模式、减少审核要件、简化办理手续、拓宽业务咨询、查询渠道等措施提高效率,以期新政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尽早显现。
一是进一步加大新政宣传力度。除继续保证电视、报纸、广播和中心门户网站等传统宣传方式多管齐下,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渠道加快传播速度,扩大宣传影响面。印制数万份无纺布环保方便袋、彩色宣传折页及对账单,组织进楼盘、进社区、进单位、上街头等宣传活动,尽最大努力提高新政知晓率,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提尽提,应贷尽贷。
二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效率。简化与房屋产权登记系统的联网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网上查询,取消申请人提交房屋证明的环节。濮阳中心全体人员上半年取消休假,同时从受托银行借调人员,充实到业务受理岗位,推行分组分批办理机制,保证达到楼盘报件即来即审,前台后台同时运行的高效运转机制。为体现特事特办,为加快贷款办理速度实行抵押手续后移的“见单放款”特别机制。
三是调整年初制定的目标,提高考核督办频率,业务数据日报、周评,每月一次业务分析会。
四是积极主动配合全市推行的团购优惠政策。对参与团购的职工,打破以楼盘项目为单位的常规流程,接受团购批量申请,与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快提快贷。
五是严格委托银行考核。通过受委托银行向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主动发出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邀请,向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主动发出“商转公”邀请。
下一步,濮阳中心还将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网上预约、受理和初审,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速度。积极探索存贷款挂钩机制,把对委托银行的考核结果及委托放贷质量数量与公积金存款规模挂钩,进一步提高委托银行对缴存人的服务质量。
多年来,公积金在使用效率、保值增值、风险管控、公平性等方面受到社会舆论的诟病,此次公积金管理新政对此多有突破。濮阳中心全体同志有决心有信心,在这一轮新政的推行中全力以赴,为公积金制度正名,为广大公积金缴存人谋福,为即将修订出台的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奏出流畅优美的序曲。
濮阳中心在不折不扣全面执行上级有关新政的前提下,还结合本市实际有所突破和创新:一是扩大首套房贷认定范围。符合二套房贷申请条件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也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二是比照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条件和程序,试行开展省外城市异地贷款。三是不再限定城镇户口。对于缴存职工没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申请贷款时无需再提供城镇居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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