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佛山市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新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佛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40元/月来执行,相比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每月提高了444元。
7月起,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按市平均工资4640元的80%调整,即3712元。工伤保险按市平均工资4640元的60%至300%调整。
其中,参保人去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784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3920元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市最低工资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参保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最低工资的按1510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3920元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4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75%至300%调整。参保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按3480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3920元调整。
据悉,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还暂未有调整,调整方案将以省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目前,社保部门对已经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且在佛山市内居住的407名工伤职工,将其已激活的社保卡账号覆盖原账号,7月份支付其工伤待遇时通过社保卡发放,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其本人,无需其办理任何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为办理社保卡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需办卡后才能发放待遇,佛山室外居住的领取工伤待遇人员不受此规定限制,可按本人需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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