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伤残津贴烟台芝罘区关于2015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2017-01-31 08:00:01 无忧保

近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省《关于2015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对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做出调整,进一步提高本市工伤人员生活水平。其中,一级伤残津贴, 每人每月最多增加275元。

根据《通知》,此次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7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65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55元,四级 伤残月人均增加24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 增加25元。此外,生活护理费以烟台地区2014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2582元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

此次调整范围主要为,2014年12月 31日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 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后,我区月平均发放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0.7万元, 比调整前每月增加3.2万元。

目前,芝罘区对全区31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49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亲属抚恤 金,1—7月需补发相应待遇共计7.4万元,预计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 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 关事项。

标签:   工伤残津贴四级工伤工伤职工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