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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佛山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申报结束;;默认上年参保

2017-02-01 08:00:02 无忧保
    为了解决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参保人的常住地或工作地或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问题,佛山市社保局于2014年正式启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区享受居民基本门诊待遇,取得了不菲成绩。据悉,2015年该项工作正式启动,顺利进入第二个年头。据了解,目前全市约5万参保人享受了跨区居民基本门诊待遇。
    其中,派驻外市工作的在职参保人员以及长期居住外市的退休参保人,可申请按参保所在区的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划拨到参保人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我市同一区的,可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居民门诊的待遇享受地,且每一社保年度只能申报一次。
    2015年职工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申报时间为4~5月,各区略有不同,有需要的参保人请按时到职工医保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逾期不予办理。市社保局特别提醒,新社保年度继续按上年度所选居民门诊参保地的,年度申报时不用申报。逾期申报的,则默认上一年度所选参保地不变。
    市民可登录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点击“综合业务专栏”——“相关下载处”或“业务办理”——“综合”——“下载专区处”下载。
    1.申请一次性划拨年度缴费标准的,下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退休人员)一次性划拨年度居民门诊缴费定额申请表(单位)》;
    2.申请在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享受基本门诊待遇的,下载《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本市跨区/异地参保居民门诊申报》(以下简称《申请表》)。

标签:   居民门诊医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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