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13年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决定从昨日起,对2013年职工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给予二次补偿。
二次补偿范围为2013年度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包括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内费用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大病救助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二次补偿报销标准为:个人负担3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45%,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报销50%,个人负担2万元以上的报销55%。根据 补偿范围和标准,城区有数百家单位的5551名生重大病职工可获二次补偿,获得二次补偿的职工具体名单可上十堰医保网 (http://syyb.shiyan.gov.cn/)查询。
此外,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住院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报销后,剩下还有个人负担费用的, 再按90%的比例进行报销。此次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涉及参保患者8843人,具体名单也可上市医保网查询。
参保患者二次补偿或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不需要个人申报任何手续,医保局根据患者住院时网络记录的原始档案直接结算。4月2日起以后 的每个月1-27日都可以办理领取手续。咨询电话:市医保局结算8629013。
此次二次补偿的政策,让十堰市的市民收益,减轻了看病贵的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让老百姓看的起病,养的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