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版分值共涉及26个临床科室、892个亚目病种,新增了产科、皮肤科两个科室的病种,标志着淮安市总额控制下病种分值结算办法更加科学、公平、合理。
淮安市首创的“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将国际流行的“按病种”定额结算与“基金总额预算”科学衔接,实施十年来,有效引导了合理医疗,降低了个人负担,构建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关系,推进幸福淮安的建设,在全国树立了一面医保改革样板。
近几年随着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新的病种和新的治疗不断出现,为适应新的医疗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淮安市根据前几年市直医疗单位出院病人病种和费用情况,在科学归类、综合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版《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分值标准》。
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当地城乡医疗保险,去年年末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管理办法出台,其中规定一下门诊特定项目及定额。
序号 | 病种 | 定额 |
1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15000元 |
2 | 支架术后抗凝治疗(一年) | 10000元 |
3 | 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 | 8000元 |
4 | 冠心病 | 3000元 |
5 | 高血压(很高危) | 3000元 |
6 | 重度糖尿病 | 3000元 |
7 | 精神类疾病 | 3000元 |
8 | 帕金森病 | 3000元 |
9 | 恶性肿瘤术后 | 3000元 |
10 | 结核病 | 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