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个适合我市实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做好扩面征缴工作。首先把我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及中央属、省属单位的计划外用工,民办非企业组织的学校、医院、诊所等单位,以及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按照规定纳入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内。并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出现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发生。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依法处理。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办法,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工种、因病等提前退休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另外,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险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努力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认真开展行风建设,抓好优质服务窗口的创建,完善窗口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时限,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