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一、参保条件:
1、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具有青岛户籍;
2、 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资源参加;
3、 2010年首批试点为市南区 、市北区、四方区、城阳区、李沧区、即墨市
二、办理方法: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2份)
三、居民养老保险由几部分组成: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组成。
四、缴费标准:
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为100元/年、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