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在北京工作的农民工看病也可以用社保卡实时结算了。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北京人力社保局)下发通知,从4月1日开始,在北京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将被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职工医保,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人民币缴纳。
对此,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的评价是,这说明了国家对社保改革机制的越来越重视,“这项政策出台的同时也有利于推进户籍改革机制,以便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农民工持卡看病实时结算
公开信息显示,此项医保新政执行后,农民工按照新标准缴费后,就可以享受和城镇职工同样的医疗待遇。比如统一缴费办法,就是按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建立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统一医保待遇,即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医保待遇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农民工将与城镇职工一样,可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最后是统一持卡就医。农民工参保后可领到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表面上看,似乎农民工还要自己花钱缴纳一部分费用,但实际上,因为统一为农民工建立了医保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农民工自己缴纳的2%的费用会被打入个人账户,这就相当于农民工实际上没有自己花钱,却得到了在门诊看病报销的待遇。
“这是真的?”4月8日,23岁的刘枫在知道这项新规定后显得有些惊讶,他用怀疑的口气说:“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对于我们这些打工仔来说真的是一件好事情”。刘枫来自山西,目前他在北京一家私人小公司做电焊工,已经干了1年多了。他说自己没有保险,因为当年来公司应聘的时候,老板就说明了没有保险,但是每月会有一些补助,“每月50元,他让我们每个人签了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东西。”刘枫说大家都签了,因为都觉得“那东西”(指保险,记者注)没有用,都是白花钱,自己得不到任何的实惠。
刘枫所说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很多在京的农民工并没有保险,对于他们来说,缴纳保险远不如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实惠。“看病又不报销,要那东西有什么用?”说起这件事情,高明就一肚子的苦水,“我是参加了大病医保,可有什么用?每次看病都是门诊,这又不报销,还不是得自己出钱。”不过,对于此次的医保新政,高明充满了期待,但是他同样担心的是,这项政策要如何落实到个人,才能切实地让如自己一般的农民工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老板都不傻,我就怕还是口头政策,落不到实处。”
北京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孙彦表示,这项政策针对的是来京就业的农民工,她说,之前的农民工的保险是两个政策,一种是可以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收费,还有一种就是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只管住院,不能看门诊,也没有社保卡。这次是按照社保法的要求统一了政策,“也就是说,没有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只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分户籍,只要是职工,就享受同样的待遇,就可以在看病的时候持卡实时结算。”
对于此项新医保政策,北京人力社保局的说法是,新的政策调整以后,按照现在城镇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就是每个人可以选择4家定点医院,算下来北京大概有250多家医院农民工都可以去选择就医,报销幅度为门诊报销封顶是2万,住院报销封顶是30万。
新医保政策必须强制执行
高明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对于老板来说,新政的执行意味着企业又要多出一大笔费用,采访中,一家私人企业的老板直言不讳地说,之前因为享受不到什么政策,所以很多的农民工都选择要钱不要保险,但是现在知道这个政策后,不少人开始想要保险的,“我还在想这个事情要怎么办呢。”
该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政策出来后,我算了下,以前一个工人每月补助50元,但是按照现在标准来说,单位最少得缴纳160元,这样一个人多了110元,我有100个工人的话,那每个月就多了1万多的成本,这对于我这样的小企业来说,这并不是一笔小的开支。”
老板的想法印证了高明等不少农民工的担忧—如果新政不落实,应该怎么办?薛胜文认为落实到农民工身上没有问题。“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该举措旨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自身利益为主,并进一步增强我国低保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实现我国社保制度均等化的改革。”薛胜文如是说。
但并不是所有的专家都持有乐观的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车伟就认为,尽管如今北京医保新规赋予农民工市民待遇,然而实际操作中仍面临挑战,农民工到底能不能上这新医保,自己说了并不算。
张车伟说,农民工参加的新医保最大的障碍就是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会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他们的用工成本。很多企业实际上不是特别愿意让农民工加入到当地的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薛胜文则认为,这个标准执行下去,地方政府会加强所在地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低保用户的人均收入及补贴;企业也会逐步完善劳动纠纷及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劳动纠纷及提高农民工切身利益。“如果企业不执行,农民工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介入调查处理,严重点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对于拒不为农民工按新政缴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参照《社会保险法》第86条,一经查出将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