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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谁代领了母亲的抚恤金

2017-03-09 08:00:01 无忧保

申先生在郑州工作,母亲生前是平顶山鲁山县某单位的退休职工,一直独居在老家。今年3月2日,申先生瞒着姐姐去鲁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说明了情况,并办理了母亲抚恤金的申报手续。

6月10日,拿着社保局开的介绍信,申先生到邮政储蓄银行领抚恤金,结果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钱已经被人领走了。

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今年5月5日,一名四五十岁的女子拿着申先生母亲邢女士的存折,取走了抚恤金。

“这怎么可能呢?”申先生说,自母亲去世后,他就没见到过母亲的存折,难道是姐姐领取了抚恤金?

“工作人员说取钱的人姓申,我问是不是叫申某某(姐姐的名字),工作人员说是。但是我问了姐姐四次,她都说没有领。”申先生觉得,抚恤金被领得太离奇了,他怀疑有人冒领了母亲的抚恤金。

母亲的养老金也被领走

为了解具体情况,几天前,法制频道记者、律师和申先生一起来到鲁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见到了主管副局长何柏涛。

何柏涛介绍,鲁山县社保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鲁山县支行签有代发养老金协议书,其中一条规定,每年的5月和10月,银行需要见到退休人员本人并核查其真实身份后,才能让对方继续领取养老金。

具体核查离退休人员家属身份并负责给银行开具介绍信的是该局工作人员康涛。

康涛告诉记者,申先生办理了抚恤金申领手续后,社保局已从抚恤金里扣下了多发的养老金,至于这笔抚恤金怎么会被别人领走,确实很蹊跷。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了邮政储蓄银行鲁山县支行墨公路营业所。

该工作人员解释,那名女子在5月5日之所以能顺利地领走邢女士存折上的抚恤金,是因为有人在今年3月份帮邢女士代领过6000多元的养老金。姐姐建议弟弟向警方报案

3月份的取钱人又是谁呢?社保局有没有开具代领介绍信呢?申先生再次向社保局求证。

康涛解释,只要提供有效证件,老人的任何一个子女都可以代领养老金。虽然老人去年就去世了,但是今年3月份如果有人故意隐瞒真相,拿着相关证件骗领养老金的话,那么这个人给邮政储蓄银行开具的代领介绍信中,会明确代领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这需要到银行查询。

但邮政储蓄银行方面称,与个人账户有关的业务办理信息,只有本人才能查询,现在邢女士已经过世,子女只能通过其他部门,比如公安或者法院,来调取相关资料。

法制频道记者联系上了申先生的姐姐,她说她没取母亲的抚恤金,建议弟弟报案。

律师介绍,《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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