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贴1%,个人缴纳0.2%。3月5日,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了解,此前的标准为,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失业保险补助1.5%。
失业保险补贴是政府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补助。自今年元旦起,本市失业保险费率由单位缴1.5%、个人缴0.5%,调整为单位缴1%、个人缴0.2%。在缴费率降低后,本市也随之降低了补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