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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之烟台市

2017-03-12 08:00:01 无忧保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在一个医疗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内,参保人员因病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支付;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85%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期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0元。

标签:   医疗保险报销医疗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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