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明年不给提公积金了。”近日来,不少市民听信一些传言,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扎堆提取。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传言不属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常年正常开展,职工无需在年底扎堆提取。
“明年不给提公积金完全是虚假传言。”该负责人说:“请广大职工不要相信这样的不实传言,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有详细的政策法规,有各类提取业务的办理指南,如果职工看后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或者在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留言,也可以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咨询。”
那么,如果不在12月申请提取,是不是意味着“2011年的额度就永远提不出来了”?该负责人解释说,职工如果今年没有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可以在明年累计申请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也是一样。而“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还贷提取最多可以一次提取申请前24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有还贷提取需求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合适时间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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