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与2004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昨天,从上海市医保局获悉,在接收到国家人保部具体文件后,会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对药品目录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新的执行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开始执行甲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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