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可通过什么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11
(一)可拔打电话:3052960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即可查询个人帐户上的余额; (二)职工可凭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三)在当年的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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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拔打电话:3052960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即可查询个人帐户上的余额; (二)职工可凭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三)在当年的12月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户口迁出本
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其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5%,但最高不超过20%。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月缴存,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帐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
答:失业登记人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各
答: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期限为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