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保在职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比照享受其本人退休时的医保待遇?-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10
城保在职职工因患大病、重病,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男性满48周岁(含48周岁)以上,女性满43周岁(含43周岁)以上的,可比照享受其本人退休时的有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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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保在职职工因患大病、重病,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男性满48周岁(含48周岁)以上,女性满43周岁(含43周岁)以上的,可比照享受其本人退休时的有关医保待遇
2007年12月31日居民医保实施前,已享受职工老年遗属、城镇高龄老人、城镇重残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直接纳入居民医保范围,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仍由政府全额补助。 2008年1月1
参保人员进行门诊大病医疗,需要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应凭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大病登记手续(直属单位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邻近区县医保
职工因甲类传染病、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自2005年7月1日起,按沪劳访发[93]29号文规定“生活补助费由社会统筹解决”的本市1961年至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精减退职回乡、现仍在农村的1957年底以
本市城保人员因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含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全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城保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病人在车上发生的院前急救费用可以申请零星报销,但救护车车费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申请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