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本市镇保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人员的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保待遇有何规定?-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10
镇保从业人员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本市镇保从业人员第一次住院或者急观的起付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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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保从业人员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本市镇保从业人员第一次住院或者急观的起付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市职
镇保只适用于被征地人员及享受“镇保退休待遇”人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可以享受镇保医保待遇: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本市小城镇医保办法对参保人员因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负担。
2012年7月1日前参加“镇保”的征地人员:一次性缴纳门急诊补充保险费的被征用地人员,门急诊补充险个人帐户资金首次计入时间为其一次性缴费的次月15日,以后在每个医保年
参加小城镇门急诊补充保险的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医疗帐户的当年帐户资金,支付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或药店购药(限于规定品种)费用,当年帐户资金用完为止,
参保人员,从业期间由城保转为参加镇保的,其城保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转入其镇保门急诊补充险当年帐户,并按镇保规定继续使用。
1.定点药店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一次药品配售服务。如参保人员当天确需再次配购药品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将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备医保管理部门核查。参保人员当天配购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及定点医院建议转诊治疗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转诊证明及转入医疗机构开具的《入院通知书》(《急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