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之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012年12月03日执行)-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09
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县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县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
社保卡简介 社保卡,也叫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居民医保待遇。 登记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
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中属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1.以下对象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医保、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以及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沪军人的配偶及其子女(尚
居民医保基金除个人缴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段确定,2013年的标准为: ⑴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
本市户籍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可以凭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缴费标准(2013年为每人每年90元)参
本市对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进行帮扶补助,具体如下: ⑴对享受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政府特殊救济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在登记缴费期内享受本市城镇低保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