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8
◆办事项目 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办事项目 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
◆办事项目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
◆办事项目 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
◆办事项目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基本信息调整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
◆办事项目 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事依据 1
为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实
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
1.新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