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通告-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7
根据《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32号)、《关于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系统提高就业资金管理水平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14号)精神,我市对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流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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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32号)、《关于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系统提高就业资金管理水平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14号)精神,我市对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流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明确,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
您好!失业保险领取条件规定:“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dq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
城镇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县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市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0元,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转本市外定点医
一、受理条件 单位上报的参保职工收入应真实、准确,且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对应月份企业申报缴费基数。 二、申请材料 参保单位按照上年市社平工资和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上报
一、受理条件 铁岭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三、办理流
一、受理条件 经铁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参保企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