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30
答:您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绑定的银行账户4、辞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答:您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绑定的银行账户4、辞
不能。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待遇。
事项名称: 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编码 33019900RS-FK-0030-001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 市社保局 服务对象 单位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可以报销。生产所需的医药费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并发症所需的医药费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
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实行专款专用。因此,您到医院治疗牙病的费用,可以使用社保卡支付,剩余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职工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如果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正常的,且缴满年限,则从退休的下个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季度配备,最后一个月配备当季度的。如果医保费用没交齐,那么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四十一条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