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30
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三、持本人有效贷款银行还贷存折或卡原件。四、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五、每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1)正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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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三、持本人有效贷款银行还贷存折或卡原件。四、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五、每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1)正
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三、持本人有效贷款银行还贷存折或卡原件。四、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五、每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1)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上年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我省规定的缴费截止日为每年的10月31日。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应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
制度实施当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文件依据:大劳发[2007]138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