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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妻子生孩子住院发票丢失 生育保险难报销

2016-11-30 08:00:13 无忧保
【导读】: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任职于淄博高新区一家单位,2014年年底,他将妻子报销生育险所需的资料交到了妻子所在单位,但是不久前却被单位办理报销事务的工作人员告知,这些材料中缺少住院发票,人社部门不予报销生育险。  近日,家住淄博高新区的卢先生因为妻子生孩子时的住院发票丢失,导致生育保险无法报销。   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任职于淄博高新区一家单位,2014年年底,他将妻子报销生育险所需的资料交到了妻子所在单位,但是不久前却被单位办理报销事务的工作人员告知,这些材料中缺少住院发票,人社部门不予报销生育险。   记者就此咨询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规定丢失发票的这种情况,只能享受生育津贴不能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即使通过医院、单位等部门证明也无法进行报销,因为报销必须要有发票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标签:   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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