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5广东生育保险新规:贫富有别的“生育津贴”

2016-12-02 08:00:13 无忧保
贫富有别的“生育津贴”是如何“顺产”的? 郭元鹏 11月11日,广东省发布了新修订的《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相比现行规定将会提高相当一部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改变了此前都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方式,变为与本单位工资挂钩。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将更高。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也会相应降低。(据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工资高的群体,生育津贴就会高。工资低的群体,生育津贴就会低。这让人不得不发问:生育津贴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我国实施生育津贴的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二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三是,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补充营养。既然,生育津贴是为了体现对妇女价值的认可,那么,同样是生孩子,价值不同?既然,生育津贴是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同样是生孩子的妇女,权益不同?既然,生育津贴是为了补充营养,同样是生孩子,工资低的妇女需要的营养就少吗? 笔者并不是一个平均主义者。但是,如果非要说在生育津贴上有所不同的话,我倒认为,政策应该是倾向于弱势群体,应该是工资低些的,生育津贴高些。 试想,工资低的家庭,原本就很困难了,如果在生育津贴上再搞个“贫富有别”,其如何去补充营养? 笔者还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各项政策的出台都是要经过民意关口的,不知道这样的寒冷版“生育津贴政策”是如何“顺产”的?有没有经过大多数人同意?

标签:   广东生育生育津贴保险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