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2014
                            
                        
                        
					
					
							
					
					
	长沙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
	2014长沙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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