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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4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6-12-05 08:00:12 无忧保
2014年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快来看看小编为您提供的2014年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详细内容吧。 2014年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二胎生育保险保险条件和报销第一个孩子一样,就是多一个再生育准生证。 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青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2014年青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二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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