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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成都生育险报销的标准

2016-12-09 08:00:13 无忧保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更多推荐: 山东“两会”之声 完善生育保险办法 沈阳生育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政策 201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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