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马上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1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 、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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