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读_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问答-生育保险查询


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读_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问答。“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担心婚假产假“缩水”的上海市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南方财富社保网小编介绍,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如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根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016年上海产假最新规定解读
【解读1】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在修改《人口计生条例》时参照各地原晚育假标准来确定延长生育假,保障妇女生育后的休假天数不减少。多年来,本市大部分女性的初育年龄已大大超过晚育年龄(2014年为28.665岁),享受了30天晚育假。为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也就是说,女方共能享受生育假128天。并且,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将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后,生育生活津贴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邬惊雷介绍,生育生活津贴的资金渠道将保持不变,仍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如果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
【解读2】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以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增加配偶陪产假天数已经成为社会和广大市民的普遍共识。目前,各省市对配偶陪产假都已经或考虑适当增加。在调研论证过程中,社会普遍认为本市原晚育护理假3天太短。目前,本市顺产妇女的住院时间一般4天左右,剖宫产的住院时间7天左右,剖宫产率约50%,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高龄孕产妇显著增加,生育期间需要更多的照护。综合考虑生育家庭的实际需求、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因素,根据大多数意见,将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据了解,此前也曾论证过7天、10天、15天等多个方案,最终兼顾人文关怀、用人单位负担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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