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申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流程-生育保险查询


◆事项名称
单位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申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办理地点
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领办法[沪人口委(2007)29号];
2、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
◆申请条件
享受本市城镇养老待遇的以下人员: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2、《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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