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哈尔滨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办理流程-生育保险知识
                            
                        
                          2015哈尔滨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
  【办理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办理地址】
  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咨询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电话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条  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
  【申请材料】
  (一)、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已结婚的,应当同时提交《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程  序】
  (一)、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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