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5哈尔滨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办理流程-生育保险知识

2016-12-24 08:00:13 无忧保
  2015哈尔滨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   【办理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办理地址】   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咨询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电话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条  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   【申请材料】   (一)、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已结婚的,应当同时提交《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程  序】   (一)、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2] 下一页

标签:   办理流程保险办理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