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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二胎符合政策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最新消息-生育保险知识

2016-12-24 08:00:13 无忧保
  重庆市二胎符合政策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最新消息 相信有购买“五险一金”的妈妈们都知道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可是一胎享受了生育保险,二胎还可以享受吗?这是最近不少重庆市民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咨询的热点问题。   昨日,记者就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咨询了市人力社保局,对市民关心的生育保险中的常见疑问进行了解答。   1.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参保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且参保人员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便可享受   罗女士:我和丈夫的第一个孩子已经3岁了,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我们想生二胎。不过我们在第一胎的时候已经报销生育保险,不知道二胎还能不能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参保单位为职工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职工从次月起便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要参保人员是符合生二胎政策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除了生育二胎,如果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参保女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跳槽前单位缴纳的保险算数吗?   劳动关系终止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的,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可累计计算   吴女士:我是从2013年5月份开始缴纳生育保险的,2013年12月换了新公司,新公司是从今年3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11月宝宝将要出生,以前单位给我缴纳的保险是否算数?   市人力社保局: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人员变动或转移,依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超过3个月的则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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