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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3-生育保险查询

2017-01-02 08:00:16 无忧保
第一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3  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应办理如下有关手续,凭《准生证》到孕检或接生单位检查、生育。   (一)符合《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准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发证机构核实其本人婚育状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其《准生证》上按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登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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