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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_报销条件,流程

2017-01-08 08:00:16 无忧保
【导读】生育保险是国家制定的一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基本医疗费等。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有一定期限的,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若错过了就没有补办的机会,下面一起来了解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相关问题。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规定 【报销时间说明】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详情请咨询:12333。 【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时限为婴幼儿出生半年内申请)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说明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提示】:部分省市对缴费时间有限制,如限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等。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简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计算 生育保险金 = 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医疗费补贴 【注】: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是限相关问题回复 1、生育保险报销什么时候到账? 答: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一般在申报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账户。 2、生完孩子五个月了,单位还没把生育险的资料交上去。不是半年内要办理吗?会不会过期? 答:符合规定职工应在手术后6个月内将相关材料交于单位经办人到医保局申领生育津贴。 版权声明:《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_报销条件,流程》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shengyubaoxian/16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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