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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三期是什么意思?

2017-01-08 08:00:16 无忧保
为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鼓励更多女职工就业,我国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且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三期期间的权利。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三期呢? 生育保险三期是什么意思? 【答】:生育保险三期其实就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根据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三期的女职工虽然享有特别的待遇,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但是法律法规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并不是无限的、无原则的,而是有范围、有条件的;例如三期女工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中规定的情形,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 一、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回复】: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二、女职工三期期间的孕检费用由谁支付?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一般女职工的孕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如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12333。 三、“三期”女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吗?可以要求更换工作岗位吗? 【回复】:“三期”女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如女职工从事工作符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可以要求申请更换工作岗位。咨询电话12333。版权声明:《生育保险三期是什么意思?》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shengyubaoxian/2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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