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9月10日,记者从梧州市万秀、蝶山、长洲等三个城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各城区政府出资为户籍在各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购买“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的推行,是为帮助计划生育家庭遭遇突发意外伤害、健康问题等风险时提供保障,缓解其看病特别是看大病的困难。
目前,梧州市三个城区政府已出资为户籍在各辖区范围内、子女出生满3个月~18周岁以内(未满19周岁)、夫妇双方为城镇无业居民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夫妇一方为城镇居民、一方为农村居民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或二女结扎户家庭购买“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据悉,“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实行一年一保,有效期限一年,保险费为每户每年30元。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后,只要仍符合办理保险的条件,即自动获得下年度继续参加保险的资格。
据悉,被保险家庭的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父母(继父母)为第二被保险人,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除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第二被保险人外,其他保险权益的受益人均为第一被保险人。TAG标签: 生育保险 保险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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