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最新合肥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及缴费费率


2016年合肥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最新合肥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及缴费费率 合肥生育保险怎么参保?个人需要办理参保吗?单位办理参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供什么材料?生育保险报销能报销多少?具体去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报销?合肥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又是多少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肥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合肥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了合肥所有用人单位。
参保材料
1.《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要地税部门审核
2.《用工登记备案花名册》
3.填报《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
参保流程
单位携带资料到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完成后携带地税机关开出的审核证明到市征缴中心办理即可
参保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电话:0551-63536357,63536146
途径公交:18、32、129、166路(市政务办公区站下)
参保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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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报销金额
1、产前检查费用800元。
2、生育费用:
顺产3000元;
助娩产3500元;
剖宫产5000元;
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报销材料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之前是需要办理备案的,材料如下:
本地生育备案:本人社保(查询 办理)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费用结算发票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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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合肥生育保险异地急诊报销
参保职工异地的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参保职工先行个人垫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携带:
(1)、急诊流产:社保(查询 办理)卡、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生育:社保(查询 办理)卡、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原件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婴儿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合肥生育保险流程津贴怎么领
流产后一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社保(查询 办理)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流产津贴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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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保险宫外孕津贴怎么领
参保女职工可在子宫外孕医疗终结的次月,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社保(查询 办理)卡、出院小结、住院结算单、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机构办理子宫外孕津贴的申领。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补贴怎么领
参保职工在产假期(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后,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社保卡、《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时送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即增发一个月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流产怎么报销合肥生育保险
参保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确需异地生育的,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时一并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待遇申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参保职工先行支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报销时间
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
缴费费率
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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