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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生生育险政策引热议


南昌大学生生育险政策引热议 “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近日,一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辩,支持者有,担忧者亦有。
这是人性化的保障,还是变相鼓励在校生育?校园婚姻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在校生育能否兼顾学业?
大学生生育报销:正常保障还是变相鼓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南昌市辖区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设顺产1000元和剖腹产2000元的最高限额。
对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市大学生并没有享受单独的生育保险。2009年9月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南昌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住院分娩费用及产后并发症纳入住院医疗补助范围,并设报销最高限额,具体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
在郑州大学担任班主任多年的王华认为,大学生毕竟年龄还小,对于很多事情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都十分有限。将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畴,会不会让很多人误以为是政府鼓励大学生在校生育,这样可能会给学校带来更多管理方面的压力。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大多数已是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结婚权和生育权。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相关部门、法律应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婚姻符合法律,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相关费用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对于非婚生育不予以报销。在校大学生中生育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特殊对待。[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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