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慈溪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_2016慈溪市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最新慈溪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_2016慈溪市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或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0日内,向社保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待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实施计划生育的请随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及所附注的材料;
7、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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