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育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


《襄阳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出台。工伤、生育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基金管理办法,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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