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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胎 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17-02-01 08:00:02 无忧保
生育第二胎 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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