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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

2017-02-01 08:00:02 无忧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 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以上八种情形生育保险基金是不支付医疗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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