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大连生育保险热点问题
妻子未就业可以领取保险吗?
问:我妻子是以前工作时缴纳过生育保险,年初辞职后再未缴纳,现一直没有工作,已怀孕两个月,我本人在大连工作,单位已给缴纳“五险一金”多年,想咨询我能否享受生育险政策,女方失业是否享受生育险政策,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若男职工配偶为未就业人员,女方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若女方参加了新农合或其他保险,新农合或其他保险会报销生育费用,社会保险生育基金就不再支付。如果女方没有参加支付生育费用的其他类型保险,需要男职工单位经办人员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领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申请表》,填写后并准备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女方失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单位在每月1-20日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办理报销,应在本年度内办理完。
在外地生育后可以报销吗?
问:我想去外地生孩子,“五险”是在大连交的,请问可以在大连报销吗?都需要什么手续?生育保险要满多长时间才给报销,是10个月还是12个月?缴满后不再缴纳生育保险了,影响报销吗?
答:“五险”在大连交的,去外地生育的可以在大连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生育前的10个月正常缴纳生育险的可以报销,产假期间仍需缴纳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的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张星
目前大连可生二胎人群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
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一方为残疾军人;
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
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的一女的;
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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