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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4月1日起生育保险业务移至各区办理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今年4月1日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生育保险相关经办业务下移至各区办事处办理。 近年来,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且达到生育高峰,生育人数及男职工护理人数剧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业务过于集中,导致业务办理等候时间较长。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百姓办理业务,自4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和津贴等五项生育保险业务的办理,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厅下移至各区办事处,市医保中心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据悉,自2008年起,市医保中心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保税区等六个行政区逐地建立办事处,主要负责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各类人群医疗保险IC卡挂失、补办和加密业务。随着此次生育保险业务的下移,各区办事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体进一步扩大。

标签:   保险办理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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