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知识


武威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
(一)城镇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在武中央、省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一律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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